8月,署名“毛江雨”的读者(几位知情人的联合署名)向本报反映国家医药储备资金管理存在漏洞。眼下,又到中国灾害频发季节,这一关系广大受灾群众生命健康的问题引起了我们的关注。 几位知情人称,这一领域的主要问题在于:承担国家医药储备的指定国有医药企业,对医药储备资金的使用另作它途,致使国家陆续投入的20多亿资金所剩不多,在国家出现灾情时往往不能满足救急之用。 记者经过调查发现,“毛江雨”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足以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救灾医药储备的问题 一位原在国家医疗储备体系内担任某一层级负责人的官员很早就发现,尽管国家每年拨付大量的资金,但往往有灾疫和突发事故出现时,医药储备工作人员便陷入手中无药的困境。曾经在要钱时积极踊跃的储备医药企业,在被要求往灾区送药时,往往推托没有。 中国的医药储备制度开始于上世纪70年代。当时,为适应战备需要,国家拨出两亿多元专款,在全国修建了13个药品储备库,创建了我国的医药储备。其后,医药储备的作用,由单纯的战备,逐步扩大到战备、外援、救灾、防疫和应对突发事故。 国家为此几次增加拨款和安排外汇指标,至1990年代中期,医药储备资金已达20多亿元。在1998年之前,这项工作由原国家医药管理局管理,后来的主管部门分别是原国家经贸委和现在的国家发改委。 中国的医药储备长期以来的模式是:确定几家大的国有医药公司作为医药储备单位,根据国家灾疫趋势的需要,提出储备药品清单,连同大量资金,一起安排到这些公司。承担国家医药储备的公司的职责是,必须按清单备好急救药品,这些药品可以按规定的比例在市场上流动、更新库存,但在国家出现灾情时,必须按时按量向灾区提供。 但是,灾害真正到来时,这一应急机制却往往不能发挥作用。这位官员举例说,上世纪90年代,湖南、广西、贵州曾频发大水,每次地方上来人要钱要药,都让医药储备人员高度紧张。1996年,广东发生灾情,广东省医药局局长带队来到北京要钱要药。医药储备工作人员要求几个大公司赶快调剂救灾药物,可这些企业都不干。而就在当年,国家刚刚拨付了几千万元,分给了各大医药企业。但广东来的求助者就是拿不到需要的药品。 也是在这一年,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在向有关部门的一份请示中提到,这个局每年都大量接到灾区的告急和急需药物救援清单,“目前,我局已没有任何手段和能力担负救灾、救急任务。” 在没有别的办法的情况下,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只好硬着头皮再找财政部要钱。 “刚给了你们钱,怎么又来要?你们的钱怎么用的?要说清楚!”财政部工交司分管医药储备的负责人质问原国家医药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说。 1997年,财政部发文,要求对医药储备资金进行检查。本报记者从这份“财工字[1997]34号”的财政部文件上看到,这次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医药储备资金是否保证了专款专用,有否挤占、挪用情况,储备资金与医药实物储备是否相符。 调查摸底之后得出结论:20多年间,国家一共为这项工作投入了22亿多元,但是,当时实际储备与之相去甚远。 国家严格规定,救灾医药储备资金是周转性资金,不是救济资金,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准挪用。承担储备任务的企业必须对这笔资金的安全负责,要做到保值、增值。受灾地区获得药品后,必须在灾后原数返还资金。也就是,医药储备资金投入多少,就应该保持多少。现国家卫生部常务副部长、原财政部预算司司长高强曾多次对原国家医药局强调这一观点:“这笔钱用来救急,而不是救济,是周转资金,绝对不应该损失。” 那么,钱到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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